都更審議會是否為整個都更案件的主導者?律師帶你從行政程序法第119條來思考。
2026-03-25

都更審議會是否為整個都更案件的主導者?律師帶你從行政程序法第119條來思考。

鄭藝懷律師 鄭藝懷律師

本文章為《正律思》Podcast節目第123集錄音逐字稿,錄音時間為2026/03/25

哈囉各位聽眾大家好,我是鄭律師,歡迎一起來跟我做正確的法律思考,今天這一集呢?我想跟大家聊一下關於都市更新審議會是否是決定一切的主要主導者?

一、案例事實:建商與地主協商的常見情境

這個案例事實我跟各位聽眾分享一下,基本上常在收聽我Podcast的聽眾應該很清楚的知道,我們在都市更新裡,常常聽到所謂的實施者(或者是建商)跟地主之間在做合建契約的簽署,或者是彼此之間在做協調(私人關係)。

不過在法制層面上,建商後續送審的事業計畫或者是權利變換計畫,它本質上是一個行政處分的行為,而這個行政處分的法律行為,是一個國家公權力的展現,所以如果說地主跟建商在協調的過程當中沒有辦法取得一定的共識,而後續建商作為實施者將相關的事業計畫內容或權利變換計畫內容送到審議會,審議核定通過後,對地主來說,他固然可以提起行政訴訟,但是他的主要對象其實並不是建商,而是臺北市政府。

所以這個可能在各位的認知上面會有一點不一樣,那建商作為實施者,他是以參加人的身分來參與針對核定所提的行政訴訟,他並不是以被告的身分來參與這個訴訟,這個是第一個跟各位聽眾說明的。

二、常見整合話術:建商只是「被動角色」?

所以在這個情境下,有一些整合的話術就會跑出來,這個整合的話術,我想不一定是建商來主導的,因為畢竟現在的雙北都更市場裡面,許多的建商也是透過整合公司的協助在做都市更新的開發,所以也有可能是整合公司的話術,而這個話術的內容是說,其實在都市更新過程當中,我們建商只是一個實施者,那一切的建築規劃都必須依據審議結果而決定。

因此建商提供給地主的合約,對於建築規劃可能就是比較沒有明確的表明,像在施工期限、開工的時間或者是容積申請等事項也都沒有寫的很清楚,那當然他要求地主簽下這一份合建契約,他的說法是其實這些審議會都會去審議核定,建商只是一個比較被動的角色。

三、關鍵法律條文:行政程序法第119條

那麼關於這個說法,其實不能說完全錯誤,但是基本上不盡正確,所以為了回答這個問題,我想先跟各位分享一個條文,這個條文我解釋完之後,我們再回頭去看我剛剛說的這個案例事實,這個條文就是行政程序法第119條,我跟各位念一下:

受益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其信賴不值得保護:

1.以詐欺、脅迫或賄賂方法,使行政機關做成行政處分者。

2.對於重要事項提供不正確資料或為不完全陳述,致使行政機關依該資料或陳述而作成行政處分者。

3.明知行政處分違法或因重大過失而不知者。

那以上是行政程序法第119條的3款內容,在實務上面比較常見的應該是第2款,至於第3款在都市更新當中是比較少發生的,那麼第1款,基本上他可能會另外涉及到公務員有貪污的問題。

例如說他可能收受賄絡,所以給予許多的容積獎勵,這個時候行政處分可能會被撤銷掉,而接下來我透過這一款跟各位聽眾解釋一下,其實我們要知道,在都市更新當中,建商是提供相當多的資料給審議會,包括建築規劃,包括他要申請的容積獎勵等等。

四、審議會其實是「被動審查」

其實審議會是一個被動接受建商給予資料的一種合作模式,所以建商他作為實施者,他基本上在事業計畫的核定或者是權利變換計畫的核定上,他是可以被認定為受益人的,既然他可以被認定為受益人,他就可能有行政程序法第119條的適用,而其中我認為各位聽眾要特別去注意第2款,對於重要事項提供不正確資料或為不完全陳述,致使行政機關因該資料或陳述,而作成行政處分者,其實在都市更新的審議過程當中,這個條款就是非常的重要。

五、合建契約中的相關資料一定要約定清楚

換言之,建商他要確保他提供正確的資料給審議會,那麼由於在書面審查的情況下,如果說提供的是一個不正確的圖示內容,或者是對於設計規劃建築圖的錯誤標示,就有可能會產生我們剛剛講的「信賴不值得保護」,因此後續核定的行政處分可以被撤銷。

那也就是因為這樣,在訴訟上,有時候地主他會去透過這一條來做相應的主張,所以我們回頭來講,我們剛剛最一開始說的這個案例,事實上審議會他是決定所有的事情是沒有錯的,可是,正因為建商他要主動餵資料,所以在跟地主簽的合建契約上面,各位聽眾想看看,如果這個建商,他在合建契約上的內容是如此的空白,那後續他如何將相關的資料送給審議會,這個問題其實是非常顯而易見的,所以我個人認為在合建契約上面相關的資料必然是一定約定清楚,而這樣子也可以不要讓相關的都市更新參與者有一種被突襲的感覺。

好的,那今天就是跟各位聽眾分享一下,這種整合上面的一些實際的案例的情況以及是否合理,那如果各位聽眾,如果還有其他的問題,歡迎再來信詢問,謝謝大家,拜拜。

如果你想收聽實錄節目內容,歡迎前往鄭律師個人Podcast「正律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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