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建契約審閱及撰擬
都更及危老重建時程,少則五年,多則十年以上,比比皆是。為避免因時程耽擱,導致自身土地建物無法活化,透過律師協助,設計合理退場僵局解決方案。
都更及危老重建時程,少則五年,多則十年以上,比比皆是。為避免因時程耽擱,導致自身土地建物無法活化,透過律師協助,設計合理退場僵局解決方案。
危老更新審約完畢後及至簽署正式合約前,協助清理產權。後續為防止條件竄改等不公平現象,委託律師見證,並採可採用集體簽約。
共同負擔提撥金額及比例,將影響更新後建物分配的合理性,透過律師及早確認更新前及更新後的估價合理性,使雙方立基於公平合理之談判地位。
更新後建物的估價具有定錨作用,後續亦為建物選配差額找補的依據,不足一戶的處理模式以及相關補償費用均可委由律師進行洽商,並形諸文字。
一樓地主及二樓以上地主的房屋選配方式略有不同,常以限制選配樓層高度的方式予以處理。借由律師可在選屋產生衝突時,進入協調,以維護權益。
合建契約簽署後產生建築模式、共同負擔、容積獎勵、權利分配及更新時程等爭議時,事先授權律師進行談判,並出席相關會議,藉此釐清認知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