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很好奇都更顧問公司的整合費用或管理費用怎麼收?本集律師將以個人所遇見的契約案例進行分享(不排除有其他可能收費方式),請大家參考看看。
我拿我的土地去跟建商換新房子,結果卻接到了國稅局來函通知漏報所得,本集律師將用實務案例來向大家說明合建契約及都更稅賦的相關爭議。
關於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或權利變換計畫案,在市政府審議核定的行政處分下來之後,如果對審議核定的判斷認為不合理,其實是可以在法定期間內去提出行政訴訟的。
鄭藝懷律師深耕都更危老領域,受「台灣法學研究交流協會」之邀請,擔任「淺談都市更新程序中權利變換與協議合建之法制耦合及應對方式」之主講人。
地主授權建商代刻印章好嗎?地主不簽約就不能參加都更?合建契約違約條款寫越嚴越好?信託什麼時間最好?拿到新房卻不能賣房?建商的營業稅由地主繳納?
都更中的權利變換跟協議合建的方式,到底怎麼選擇會比較有利?建議還是要依據每個地主自己的背景狀況、所處的地段的土地地段位置來做一個整體的判斷。
在都市更新的情況下,借名人沒辦法直接參與更新後的權利分配,故建議借名人在借名時就要留存具體的證據(像是簽署借名登記合約、或有相關證人等),唯有如此對自身權益才有所保障。
當事人應對自身需求有一定想法及認識,爾後才有能力做出更正確的評估選擇是否參與都更,亦可多詢問身旁鄰居或朋友,或是尋求專業律師進行相關法律風險分析,才得確保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