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5-06
小宅當道下被遺忘的地主權益?淺談都更最小分配面積單元之爭議。
法規為了保障居住品質設定了更新後的最小分配面積門檻,卻在房價高漲與家庭結構改變的今天,反而限制了地主資產配置的靈活度。
法規為了保障居住品質設定了更新後的最小分配面積門檻,卻在房價高漲與家庭結構改變的今天,反而限制了地主資產配置的靈活度。
買賣預售屋時,買方依法可以保留5%的交屋保留款,確保交屋時相關瑕疵修繕完成;但是在都市更新當中,即便交屋時房屋有瑕疵,地主不能藉此拒絕繳納差額價金。
如果實際分配的土地及建築物面積多於應該分配的面積,就要繳納差額價金。假設更新後地主不繳納差額找補價金的應對之道又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