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陷阱藏在哪?都更中最常見的糾紛問題及律師解決方式!
2024-05-17

都更陷阱藏在哪?都更中最常見的糾紛問題及律師解決方式!

鄭藝懷律師 鄭藝懷律師

雙北房屋價值高、都市更新案件過程龐雜,實施者面臨整合上的困難;地主則是害怕自己吃悶虧。因此我想藉由我多年的實務經驗,分享六個案例,期望不管是實施者還是地主,看完這篇文章都可以快速對上頻率,建立彼此的信任感,順利進行都市更新。

壹、真的有所謂的「都更陷阱」?

案例一:建築規劃變更算是都更陷阱嗎?

•  地主疑問

建商的簡報檔案跟更新後的建築規劃不同,是不是故意騙大家?

•  建商回應

都市更新都要經過主管機關的審議,建築規劃也可能被要求變更。

•  都更律師公正來評理

都市更新時,建商多半都會跟地主簽約,簽約前通常會有簡報檔案讓地主瞭解建築規劃的藍圖。此時,地主心中的疑問就是,萬一建商無法履行當初的規劃時,那該怎麼辦?

例如本來說好更新後要蓋14樓,一層樓有四戶,每一戶60坪;最後卻變成15樓,每一層樓雖然一樣四戶,但每一戶卻只剩下55坪。

這種狀況,其實不算是都更陷阱,頂多是建築規劃的變更而已。只要在簽署的合約中,雙方已經將分配條件寫清楚,就算更新後實際分配坪數變少,不足的部分,建商事後對於地主還是要進行價金的差額找補。

案例二:建商申請變更都更範圍就是都更陷阱?

•  地主疑問

等了這麼多年結果還是一場空,建商是不是故意不讓我參與?

•  建商回應

建商回應:整合開發是有成本的,面對不同意戶,建商不可能無條件投入。

•  都更律師公正來評理

地主常會誤以為,如果自己的老屋是由大建商來處理就一定沒有問題。但事實上,不管是危老還是都更,成功的關鍵不一定跟建商規模有關係,主因會破局的原因很多,沒有辦法一概而論。例如你家的二三樓都同意都更了,但一樓是不同意戶,建商談很久也沒辦法達成雙方滿意結果,所以只好將你們家的基地給割出去。

上述這種狀況,二三樓的地主通常很不滿意,認為建商透過劃定的方式欺騙他們,但事實上主要問題出在不同意戶,因此不能說是都更陷阱。實務上唯一的解方就是在雙方的合建契約中有明白約定此種狀況,通常會約定建商要補償一定的金額給二三樓住戶,作為長期的等待落空。

案例三:容積移轉跟容積獎勵的變更就是都更陷阱?

•  地主疑問

簡報裡面的容積移轉跟獎勵數字,為何會與實際不符?

•  建商回應

容積移轉跟獎勵都要等待審議會核定,簡報內容是一個預估。

•  都更律師公正來評理

原本三到四層樓的房子,透過容積獎勵及容積移轉後通常都可以蓋到數十層樓高,但地主千萬不要誤以為這些都是無償就可以取得的。許多容積獎勵都是要付出真金白銀。諸如無障礙設施、綠建築及智慧建築等獎勵,都是透過事先的規劃與設計才能取得相關獎勵值。至於容積移轉就更不用說了,多數是由建商出資購買後納入更新基地範圍。

所以常見的情況是建商在對地主做都市更新簡報時,會有一個預估值;但最後核定時可能是各種因素影響了最終取得的結果。

實務上建議地主真正要關心的點應該是「資訊揭露」是否充足,例如建商明明有實施容積移轉卻沒有告知,在這樣的狀況下可能就要多加注意約定的合理性。

貳、「白紙黑字」加上「資訊揭露」避免都更陷阱

案例四:都更合建契約變成萬年合約

•  都更律師好建議

我們都知道蓋房子頂多三五年就好了,至於為何常聽到都市更新要數十年,那是因為耗費的時間多數都是在「整合」地主間的意見。在這個過程當中,可能有某個地主某一天早上醒來,忽然不想參與了,那這個時候可不可以不承認十年前簽的那份合約呢?

簡單來說,如果你的合約裡面沒有讓你可以有解約的條款,這個就會變成我們常講的「萬年契約」,也就是說你永遠都沒有辦法解約,甚至要付出高昂的違約金額。這種狀況下,在簽約時建商就應該要溝通好,通常合約有效期限約定為三年是較公平的方式,避免衍生成不必要的爭議事項。

案例五:地主同意土地抵押貸款進行都市更新

•  都更律師好建議

目前多數的合建契約都有約定「不得拿地主的土地進行抵押設定」,建商必須自行籌措營建相關的資金來源。由於現在土建融的額度有被央行限縮,如果中小型建商同時有多個案場在進行開發時,確實可能會有資金週轉的困難度。

在部分個案中,當建商資金不足時,地主為了讓都市更新的案件順利進展,會予以妥協,允許建商拿自己的土地進行抵押貸款。這種情況下,感覺上就是地主拿著自己抵押的錢去協助建商蓋房子。因此,未來在更新後的權利價值分配,恐怕就不是傳統的共同負擔思維。這一點如果一開始沒有白紙黑字的寫清楚,未來也會衍生爭議。

案例六:分配條件模糊不清變成都更陷阱

•  都更律師好建議

坊間的合建契約分配條件五花八門,許多人看到一坪換一坪的分配就非常開心。但老舊建築物跟新建物在公設的比例是完全不同的,通常老舊公寓的公設比一定很低,與更新後的建物相比,可能快一倍。

在這種狀況下,合建契約要寫清楚更新後的分配面積是指權狀還是室內坪數,才不會產生爭議。此外,由於都市更新的相關法令常常會變更,容積獎勵的數值也可能變動增加,在這種情況下,身為地主是否可以共享此種容積獎勵增加的利益,建議也要先行約定清楚,才不會成為所謂的都更陷阱。

參、都更律師好辦法

許多地主常對建商抱著猜忌的動作,認為建商都在計劃著「都更陷阱」要讓地主掉落。反之,建商也常抱怨地主的性格古怪,並不是他們不願好好溝通,而是地主難以捉模。說穿了,關鍵點在於,地主與建商間缺乏信任度,所以較好的做法就是好好溝通。

至於溝通方式,有些地主與建商是找律師當中間人,彼此進行磋商;也有地主是直接請律師進行審約,藉此確認有沒有所謂的「都更陷阱」。

總之,不論何種溝通方式,我們都知道雙北地區的都市更新是勢在必行的未來趨勢,期望這篇文章的案例讓更多的地主與建商在溝通上順暢,縮短更新所需時間。

如果你想了解更多老屋重建等議題,歡迎前往鄭律師個人Podcast「正律思」,讓律師帶你一起做正確的法律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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