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更新流程是什麼?有無縮短時間的方式?
2023-11-06

都市更新流程是什麼?有無縮短時間的方式?

鄭藝懷律師 鄭藝懷律師

一、都市更新流程橫跨公部門與私部門

都市更新依據主導者的不同,可以分為「公辦都更」以及「民辦都更」。從名稱就可以看出,「公辦都更」是由公部門主導辦理都更案。參考臺北市公辦都更實施辦法第4條,例如配合政策所須、公有土地面積達1,650平方公尺以上且占該區總面積一半以上、屬於整建住宅地區,或特定劃定區域土地達2,000平方公尺以上,就有機會被選定為公辦都更案,而且多數情況下,依都更條例第12條規定,無須辦理事業概要,可以直接擬訂事業計畫送件。相較之下,「民辦都更」則是由民間的地主或建商發起,原則上在建商與地主協調議約的前階段不會有公部門的介入,等到正式送件申請之後,才會開始進入公部門的審理,簡單來說是「前私後公」的流程。

二、都市更新流程時間依據處理方式有所不同

事實上,都市更新除了大家熟悉的「重建」外,都更條例第4條還規定了「整建」與「維護」,總共有三種處理方式。一般來說,重建因為是拆除舊屋、建造新屋,作業時間必然較長。依據都更研究發展基金會的調查統計,雙北都更案從審議到施工完工,至少須花上6年左右(審議時間平均2.4年、正式施工期間平均3.5年),但這還不包括前期的整合規劃階段,依據個案的基地地面積大小及地主更新意願等因素,合計可能會達10至20年之久,也就是說,假設談都更時,屋齡是40年的房子,到最後要拆除前,屋齡可能已經高達半個世紀了;反之,整建或者是維護可以看作是建築物的保養,不拆除房屋而透過拉皮整修、增設電梯或耐震補強等等措施予以強化。根據統計,整建或者是維護從送件申請至完工大約須花上3至5年,與重建相比快速不少。

三、都市更新流程得時間可以縮短嗎?

文林苑事件後,為了確保地主權益,法規層面增訂了「聽證」程序、同時加強通知公告及陳述意見等流程,審議時間也相應地增加,政府為了避免延宕,提高審議效率,提出了「168專案」。所謂「168專案」,就是針對地主同意比率「100%」且無爭議的都更案件,將於送件後「6個月」的工作天內審議通過,如果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合併送審則於「8個月」的工作天內審議通過,且可以免去聽證程序,藉此加速都更進行。但很多人還是常在問,都市更新一定要弄這麼久嗎?許多地主從花樣年華等到人老珠黃都還盼不到住進新家。不可諱言,實務上,真正的問題其實是出在地主的意願,即便都市更新的初衷不是要求百分之百,但實施者也會盡力以百分之百作為努力目標,在這個過程中,互信基礎與溝通能力變得非常重要,更新時間縮短的關鍵則是雙方是否能坦誠以對並公開透明。

四、都更律師小叮嚀

依據都更研究發展基金會的調查統計,雙北都更案從審議到施工完工,至少須花上6年左右,如想要都市更新時間縮短,最重要的是實施者與地主間的「互信基礎」與「溝通能力」,以及後續是否能坦誠以對並公開透明。

因此當雙方有所猜疑時,通常也會找公正第三方律師來協助調和,促成建案開發,達成雙贏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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