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D獎勵|《正律思》第15集音檔逐字稿
2024-05-08

TOD獎勵|《正律思》第15集音檔逐字稿

鄭藝懷律師 鄭藝懷律師

本文章為Podcast第15集錄音逐字稿,錄音時間為2024/05/08

各位聽眾大家好,我是鄭律師,歡迎一起來跟我做正確的法律思考,這一集我想跟大家談一個新的議題,這個議題叫做TOD獎勵,基本上它跟都市更新也是相關的,但是這個TOD獎勵這個東西,其實在台灣來講比較陌生,不過大概在這幾個月,尤其是台灣發生大地震之後,我看到有幾個建商,似乎在提供給地主的這個合建契約的版本裡面,或是在一些規劃上面,已經有看到TOD獎勵的這個影子了,那所以我想藉這個機會來跟地主分享一個很新的相關資訊。

一、TOD容積獎勵概念介紹

首先我講一下TOD,我們白話的說,它就是大眾運輸導向的一個發展,而這個主要的制度大概是從歐美跟日本,那我想我們可以發現說其實以日本來講,像最近日圓的匯率很低,所以許多人不是都會去日本玩嗎?那大家有沒有發現其實日本的車站真的是很方便,有時候甚至我們去日本的時候,我們旅館也都住在這個車站附近,而這個從車站出來就是飯店,飯店下面就是超市,那周邊呢,一應俱全、什麼都有,那反觀台灣,其實在這一塊來講,我覺得比較像是大阪車站或是東京丸之內車站的這種規劃,比較相似的大概就比較像是忠孝復興或者是市政府,可能台北車站也算是,而在其他的捷運站上面,好像就比較沒有那樣的便利性了,所以我們可以發現說,以日本來講,像我剛講的東京車站丸之內,就是大家很喜歡去的一個地方喔,它基本上是做一個複合式的開發,所以它容積獎勵其實給到非常高的,通常可以給到幾乎兩倍左右,所以TOD這個運用的獎勵呢?它其實基本上是一個高強度的開發概念,也就是說它要在捷運的周邊進行高強度的開發,那為什麼要進行高強度的開發呢?我們必須回到這個制度的一個基本本質來思考。

二、鼓勵捷運周邊進行更高強度的開發

我舉個例子好了,假設說各位從捷運站出來,那如果說你是有帶小朋友的,或是你坐輪椅,捷運站出來的周邊,如果沒有好的人行道規劃,或者是說如果下雨的時候沒有很好的接駁,是不是會讓你降低搭大眾交通運輸工具的意願,因為你會認為說捷運站出來,還是很不方便,所以在這個交通上面,我們會把這個稱作為大眾運輸的最後一哩路,也就是說你從A捷運站走出來,到你家的這段路叫最後一哩路,而這最後一哩路呢?如果能夠規劃的好一點,在大眾的使用上面,他們就會比較減少開車的意願,所以就會減少都市的污染,那要做到這個程度,就必須把從你捷運站出來的那一個空間,往外的延伸到越接近你的住家。有完善的人行道,有良好的交通接駁,這樣子才會讓捷運的使用人口自然增加,那人們也會很愉悅的去使用,所以這個是TOD的一個基本宗旨,所以它基本上才會叫做在捷運場站周邊進行一個更高強度的開發。

所以,我記得我之前去大阪的每一天,我發現那附近真的像迷宮,因為以日本來講,他們在不管在大阪,或我剛講的東京丸之內車站,他們的開發其實是非常一體性的,就是不會是一小塊一小塊的區域,那反觀我們台灣來看,台灣目前在TOD的這個思考上面,早期台北市政府,其實是滿限定開發的場址,大概我印象中只有選了大概30多個地方,而這兩年,其實台北市政府他放寬了,就是說,應該說雙北都放寬了,就是說在只要是有捷運站的地方,大概有93個捷運站,那在捷運站出口,方圓大概500公尺左右,通通都可以視為TOD開發的一個場址,那這個TOD獎勵開發對建商來講的誘因是他可以最高給到容積獎勵的30%,所以這個其實對建商來講,他也有一定的誘因,就像我們的大地震之後,防災型都更的獎勵其實是30%,所以,TOD的獎勵事實上應該未來會有越來越多的建商來去做爭取。

三、高容積獎勵下的具體回饋方式

可是也有批評的意見就是認為說,那這樣子是不是平白無故的將獎勵送給建商,所以開發場站的周邊,捷運場站的周邊,最後全部都是豪宅林立。

我想回到這個根本上的問題,就是說,台灣的開發在TOD上面,或者是說我們不要談TOD,台灣的都市更新的開發,本質上就是比較是一個小規模的,我們講的更新單元都是一小塊一小塊的布,不像是像日本,他們可能是一個整體的,不管是六本木,或者是其他的車站區域,他的開發都是一個非常非常大型的一個開發,那再加上在台灣TOD上面,其實給建商要求的一種回饋提供了五個選項,這五個選項大致上我簡單講一下,就是說,要求建商要增設捷運站的出入口,那或者是設置自行車的停放空間,還有就是留設友善行人空間,回饋公益設施空間,或者是繳納代金,那這五個其實各位聽眾如果看前面四個,最後一個是繳納代金,那前面四個其實確實比較吻合TOD的意旨,就是捷運出口的增設,那捷運出口增設,當然越多的出口,其實對行人來講也是越便利,那再來第二個設置自行車停放空間,其實確實有需要,我們會發現說日本人很喜歡騎腳踏車,因為他們的自行車其實到了車站的部分,其實是很好停車的,甚至比機車汽車都還方便,所以其實日本人很喜歡騎腳踏車,第三個是友善行人空間,這當然更不用講,對於有帶小朋友的,或是輪椅不便的行動人士,其實友善行人空間,對他們回家的最後一哩路來講,也是相對重要的,那第四個是回饋公益設施空間,那我想公益設施空間,其實也可以讓這個即便是高強度的開發,捷運場站周邊高強度的開發,這個公益設施的空間,也可以讓這個高強度的開發,顯得不會那麼樣子的壓迫,在環境上面也可以營造一個比較舒適的感覺。

四、正反意見的思考

那問題就出在了最後一個,繳納代金,我為什麼會這樣子說呢?

因為目前依照主管機關的規定,或是它的這個制度,它事實上並不是一個主導型的TOD獎勵的整體開發案,它是讓建商可以去做一個選擇,所以在這個狀況下,大家聽眾可以去想看看,如果你是建商,我剛剛前面講的四個,其實對你來說都是一定的負擔,因為它涉及到建築規劃,它涉及到這個,可能會有一個經費負擔的問題,對你來說最簡單的,就是繳納一筆代金,那是不是繳一筆錢給政府,就可以處理掉這個問題?

可是問題是即便你繳了代金給政府,也不代表TOD原本的目的可以被實現,因為這筆錢,縱然是專款專用,可是市政府它在做開發的時候,如果沒有搭配建商在更新單元內,做一體化的規劃,其實這個目的恐怕會很難達成,這也是目前批評意見認為市政府在地方政策上面不夠完善的地方,所以總之我覺得這個批評的意見,其實多多少少是有一些道理的。

五、都更律師的具體建議

那我想TOD獎勵帶給我們,最大的一個認知就是它已經不再是一個靜態的容積管制了,而我們會發現說,其實高容積不一定是一個罪惡,重點在於說,這個高容積它可以帶給周邊的一個回饋,以及運輸導向的一個系統,對於人們使用大眾交通工具,回家的最後一哩路是否能夠確實的提供便利性。

所以我的建議是既然台灣的更新單元,都是比較小塊的,而其實市政府或主管機關,它在於這個TOD容積獎勵上面,它其實可以透過一個行政指導要求建商選擇回饋的方式,那不如可以考慮用拼接的方式,如果說每一個建商,縱然更新單元也是小塊的,可是四五個建商合起來,對於某一個捷運站周邊的開發,它其實就可以成為一個完整的都市更新計畫,我們或許沒有辦法像日本,就是一個很大面積的開發,可是我們可以將四五個更新單元的開發案,由政府來做一個政策性的一個主導,那我想這樣子,或許也可以某程度達到TOD獎勵原本的一個目的。

好,那今天是我跟大家分享都市更新中的TOD獎勵的一個議題,如果各位聽眾有其他問題,歡迎來信跟我們討論,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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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更容積獎勵篇|律師帶你輕鬆認識TOD獎勵(EP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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